山东高速博昌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汽运分公司
沥青运输供应商入库公告
(编号:2026-GSBC-QY-采-09)
为进一步优化山东高速博昌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汽运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沥青运输服务采购资源配置,完善沥青运输供应商资源库,同步加强沥青运输供应商系统管理,保障各类沥青运输项目采购工作高效、公平、有序开展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资质条件的沥青运输优质供应商,纳入公司供应商库。现将有关入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供应商征集范围
全国范围内从事液态沥青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物流企业;主要承担公司全国范围内各炼厂、工地等区域液态沥青运输配送服务项目。
二、入库资格要求
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。
2.持有与经营范围相符且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。
3.财务经营状况良好,无资不抵债等不良经营状态,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表(企业成立不足两年,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)及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证明。
4.近三年内经营活动合法合规,无重大安全事故、失信被执行人记录,经营异常记录,提供“信用中国”及“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”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网页截图。
5.自有10辆及以上符合运输液态沥青资质条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,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、道路运输证、车辆交强险保单、车辆商业险保单、承运人责任保险(货物保险)保单、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证明、车辆入网(具备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)证明。
6.自有10辆及以上符合运输液态沥青资质条件的重型罐式半挂车,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、道路运输证、车辆商业险保单、与牵引车配套的承运人责任保险(货物保险)保单。
7.具备与车辆数规模相符的从业人员,提供驾驶员有效期内的驾驶证、从业资格证,提供押运员有效期内的从业资格证。各人员缴纳保额不低于50万元的人身保障商业保险,不限险种,各险种可累计。
8.近两年内(自申请当月前推两年)至少3项1000吨以上液态沥青运输业绩,提供合同,同时提供发票等佐证。
9.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、安全管理人员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明,安全管理制度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、劳动防护用品及车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清单。
三、供应商准入申请方式
凡有意申请入库的单位,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(申请表模板见附件)、营业执照及道路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发至采购人邮箱(sdgsbcccwl@163.com),领取入库资格审查文件以及入库注意事项告知文件。
四、供应商分类原则
(一)一类供应商:
1.自有液态沥青合规运输车辆(1主车配套1挂车视为1辆)不低于15辆。
2.从业人员人身综合保障类保险,单人累计保障保额不低于150万元。
3.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及有效期内的罐体定期检验报告,提供结论页。
4.终端定位系统具备视频监控功能。
(二)二类供应商:
满足本公告中列明的入库资格要求,但未达到一类供应商划定标准的供应商。
五、其他说明
1.经公司认定的重点运输项目仅可一类供应商参与竞价投标。
2.对考核评价成绩优异,履约能力足,日常服务表现好的一类供应商,择优升级为战略合作供应商,予以政策扶持并开展长期深度合作。
3.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实事求是,准确真实,如有弄虚作假行为,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入库资格。
4.入库供应商将纳入公司供应商库,签订框架协议并缴纳保证金后可参与后续相关运输业务报价竞标(成功入库仅代表供应商具备参与公司沥青运输采购项目的报价资格,不代表直接获得项目合作权限,所有采购项目均按照公开、公平原则组织采购)。
5.申请入库的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保供运输服务和应急管理体系,能够保障中标项目全天任一时段内的运输计划供货时效和履约质量,安全、高效执行完成中标运输项目,并配合公司完成履约验收、单据收集等相关工作。
6.公司保留对入库供应商的资质定期评估和动态考核管理的权利,依据供应商日常运力保障、运输时效、安全管控、廉政履约、质量管控、运输单据交付、服务质量等情况开展年度复核;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,将清退出库。
7.供应商应认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及合作相关条款,自愿遵守有关准入、运输业务采购、履约、结算等各项管理规定。
8.本次沥青运输供应商入库为常态化征集模式,公告长期有效,供应商可根据要求随时准备和提交申报材料。
六、联系方式
采购人:山东高速博昌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汽运分公司
地 址: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湖滨镇湖滨工业园
联系人:曹先生、刘女士
电 话:135-8116-6116、135-8116-6039
电子邮箱:sdgsbcccwl@163.com
附件: /editor/attached/file/20260820/20260820165064196419.docx
1 特此公告。
山东高速博昌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汽运分公司
2026年8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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